地方标准《化工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重大危险源测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四川省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施富强 、邓利民 、蒯念生 、侯映天 、代小明 、袁凡雨 、巫良杰 、张铱莹 、陈丽丽 、李芒 、甘媛 、彭敏君 、任丹 、李会芳 。
备案号:69402-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号 。
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遏制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急性工业中毒(以下简称中毒)等重特大事故,指导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有序规划、安全发展,支撑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精准监管、科学应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内规划、在建或建成化工园区(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规定了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的管理规则、工作程序、评价内容和报告编制要求。其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风险功能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