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 。
主要起草人 项洁 、黎柴佐 、陈佳 、刘宇 、吴佳 。
备案号:67538-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气、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烟块煤(型煤)、粉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