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略阳乌鸡》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阳县农业局 、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郭朝平 、宋琴 、刘丹 、唐擎 、胡庆荣 、李芳彦 、王斌 、田宏 。
67 食品技术 |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67.120.20 家禽和蛋 |
备案号:66932-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和国家农业行政部门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登记保护的略阳乌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