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治理单元治理通则第4部分:环境保护》由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市户外广告发展研究会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主要起草人 司徒幸福 、欧阳育楠 、鲁涛 、赵勋涛 、白顺康 、胡玉章 、陈银平 、王丽媛 、秦海旭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7165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5号 。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治理单元中扬尘及餐饮油烟排放管控、水环境管理、噪声控制、户外广告亮度控制等城市治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城市治理单元对环境保护的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