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燃气(油)锅炉能效运行监测与评价方法》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六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李洋 、朱永满 、范子奕 、斯锋 、郭金国 、赵静波 、王科 、夏永刚 、杨鹏 、李斌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65778-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油)锅炉能效运行监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检查内容、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及能效级别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发量 0.5 t/h 至 35 t/h,且蒸汽压力不大于 2.5 MPa 的燃气(油)工业蒸汽锅炉;额定热功率不小于 0.35 MW 的燃气(油)工业热水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