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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政务服务 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 规范》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明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起草人 姜道巨吴福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3067-2017
发布日期
2017-12-30
实施日期
2018-01-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归口单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65046-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村级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硬件建设、服务规范、全程代理操作程序、管理制 度、服务用语规范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村级服务中心的建设、服务与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姜道巨
吴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