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卫生监督所 、南通市卫生监督所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 。
主要起草人 师厚华 、张兵 、季建刚 、吴骅 、吴珉 、王雪玲 、顾静 、刘有虎 。
备案号:6307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