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市县(区)、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南》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滁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合肥斯坦德尔德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玉国 、江婷婷 、胡安萍 、刘娟 、刘璐 、贺冉冉 、丁林峰 、牛彦 、束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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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63177-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市县(区)、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南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基 本要求、服务提供、服务保障和监督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市县(区)、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