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规范与评价》由安徽省旅游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安徽省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黟县旅游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杨龙 、程堂明 、史祥 、洪占东 、周曙光 、张凯 、章雷 、梁发涛 。
备案号:63143-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术语和定义、必备条件、基本要求和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创建和申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价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及为旅 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相关服务的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