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科技成果评价 技术成熟度评价要求》由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三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省标准技术中心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安徽大学 、合肥学院 、合肥师范学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 研究院 、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合肥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马玉平 、伍雪洁 、凌俊杰 、舒小琴 、叶辉 、张晓安 、张彤 、王子迎 、龚新涛 、 李晓 、张凌云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01 服务综合 |
备案号:62982-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科技成果评价过程中技术成熟度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指标体系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科技成果拥有方、需求方、金融机构、第三方评价机构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对应用类(不 含军品)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技术成熟度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