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北京综合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贵州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刘俐媛 、陈扬 、张军方 、冯钦忠 、姜晓明 、杨雨嘉 、余志 、魏石豪 、王俊峰 、李悦 、罗志远 、徐磊 、杨琼 、戴刚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40 空气质量 |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61921-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2号 。
本标准适用于汞及其化合物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