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锰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赵丽 、覃巧静 、范围 、尹真真 、吕平江 、张丹 、宋丹 、余海 、张勇 、张晟 、敖亮 、何羽 、刘鑫 、张沛 、李勉 、樊卫国 、徐浩宇 、何国军 、廖国良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备案号:72294-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
本标准适用于锰矿开采企业、电解锰生产企业、锰渣渣场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