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美丽乡村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规范》由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汉县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共宣汉县委宣传部 、宣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宣汉县民政局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张银 、张金锋 、李德龙 、杨斌 、罗红英 、龚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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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080 服务 |
| 03.080.01 服务综合 |
备案号:71268-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建设措施、建设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宣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