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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美丽乡村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规范》由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汉县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共宣汉县委宣传部宣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宣汉县民政局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 张银张金锋李德龙杨斌罗红英龚正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17/T 7-2019
发布日期
2019-07-15
实施日期
2019-07-18
废止日期
2025-08-3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01 服务综合
归口单位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汉县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管部门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71268-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建设措施、建设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宣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银
张金锋
罗红英
龚正
李德龙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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