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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运行规范》由自贡市司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自贡市司法局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吴兰唐忠明邱雄梁晓萍甘其英陈亮聂斌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03/T 4-2019
发布日期
2019-07-30
实施日期
2019-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归口单位
自贡市司法局
主管部门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6977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运行服务模式与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岗位设置与人员要求、业务能力建设、“三大”平台的融合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运行衔接。 本标准适用于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的运行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吴兰
唐忠明
甘其英
陈亮
邱雄
梁晓萍
聂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