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运行规范》由自贡市司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自贡市司法局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吴兰 、唐忠明 、邱雄 、梁晓萍 、甘其英 、陈亮 、聂斌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6977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运行服务模式与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岗位设置与人员要求、业务能力建设、“三大”平台的融合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运行衔接。 本标准适用于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的运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