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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农村法律服务基本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司法厅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广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0020-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2-01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1-22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2-0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法律服务的服务项目、法律服务提供组织及人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村各类法律服务。 主要技术内容:1、服务项目及要求:本章规定了农村调解服务、农村司法行政服务、农村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农村法律援助服务、农村公证服务、农村社区矫正服务等的基本要求以及服务对象、服务范围等内容。2、组织及人员:本章规定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农村司法所(站)、农村法律服务所等组织以及农村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