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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永泰生态景区旅游服务规范》由福建省旅游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永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永泰县旅游事业局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州青云山景区发展公司福建省乐峰赤壁生态风景区有限公司永泰县天门山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江文程晓明颜耀鹏郭连滨黄秀华王彬彬李奋清梁一峰陈爱珠陈剑玲吴群中魏运泉林志强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187-2011
发布日期
2011-10-28
实施日期
2012-02-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0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00 娱乐、旅游
归口单位
福建省旅游局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34415-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8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永泰生态景区旅游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资源保护与环境质量、经营与服务、制度与管理、服务质量的改进、评价与监督、温泉生态旅游、漂流生态旅游、峡谷生态旅游。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永泰县各类生态景区的旅游服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江文
程晓明
黄秀华
王彬彬
陈爱珠
陈剑玲
林志强
颜耀鹏
郭连滨
李奋清
梁一峰
吴群中
魏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