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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验配眼镜企业诚信计量评价要求》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计量协会合肥市茂昌眼镜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 刘心德范仁翔金林崔晓沪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1691-2012
发布日期
2012-09-21
实施日期
2012-1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7.020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17.020 计量学和测量综合
归口单位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35670-2013。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验配眼镜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诚信计量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教育、培训与能力、 信息交流与控制、分析与改进、承诺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有下列愿望的企业: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诚信计量体系; b) 符合所声明的计量方针和承诺的计量目标; c)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符合,包括: ——进行自我评价和承诺,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寻求外部对其诚信计量进行评价,并获得认可。 鼓励验光配镜企业,按照 GB/T 19022 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创建诚信计量单位。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刘心德
范仁翔
金林
崔晓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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