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Toggle navigation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
国际标准
国外标准
示范试点
技术委员会
合成氨(大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地方标准-浙江
强制性
废止
地方标准《合成氨(大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主管部门为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07-10-23
实施
于 2008-01-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3/ 661-2007
发布日期
2007-10-23
实施日期
2008-01-01
主管部门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无
备案信息
备案号:21494-2007。
相近标准(计划)
DB33/ 662-2007 合成氨(中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2/ 2061-2012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
DB33/T 643-2012 炼油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2/ 2863-2016 宾馆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14/T 659-2012 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DB32/ 2627-2014 轮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3/ 667-2007 啤酒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2/ 2533-2013 纸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3/ 679-2008 黄酒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3/ 760-2015 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