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动物源性沙门氏菌分离鉴定技术规范》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兽药监察所 。
主要起草人 岳秀英 、葛荣 、吴晓岚 、陆强 、程江 、杨林 、孙吉 、李然 。
备案号:55108-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性沙门氏菌分离与鉴定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动物及其组织中沙门氏菌的分离与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