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评价方法和程序》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方倩倩 、杨利香 、陈清 、沈瑞德 、邢洁力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01 废物综合 |
备案号:5623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申请条件、评价内容、评分方法、评价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工商注册的企业利用废弃物生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