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工业车辆车载充电机技术条件》由安徽省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合肥协力仪表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航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魏玉龙 、马庆丰 、余绍华 、傅海泉 、孙东炯 、潘光亮 、汪璟 、王维斌 、王坤林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43.040.30 指示和控制装置 |
备案号:56551-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工业车辆车载充电机的术语和定义、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工业车辆的车载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