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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化学发光法》由重庆市环保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 陈飞郭喜丰邓力曾明龙李斗果汤敏杨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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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0/T 833-2017
发布日期
2017-10-10
实施日期
2017-12-3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20 环境空气
归口单位
重庆市环保境保护局
主管部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6188-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方法测定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检出限均为0.5μg/m3,测定下限均为2μg/m3。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陈飞
郭喜丰
李斗果
汤敏
邓力
曾明龙
杨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