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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小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卫生要求》由海市卫生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金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

主要起草人 秦婉婉林建海王绍鑫倪淑萍褚红辉夏树华蔡纪平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1063-2017
发布日期
2017-08-04
实施日期
2017-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50/6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8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80 消毒和灭菌
归口单位
海市卫生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55181-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设置要求、污水消毒要求、污水消毒方法、日常运行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小型医疗机构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秦婉婉
林建海
褚红辉
夏树华
王绍鑫
倪淑萍
蔡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