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生态效果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 、甘孜州草原工作站 、阿坝州草原工作站 、凉山州草原站 。
主要起草人 唐川江 、张新跃 、张绪校 、周俗 、鲁岩 、侯众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4553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生态效果监测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固定监测点建立、评价因子数据获取、生态效果评价等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实施的生态效果监测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