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草原生态系统碳计量监测评价技术规范》由 432(国家林草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等 。
本标准编制的目的是支撑全国林草碳储量及其动态变化计量监测,实现全口径计算林草碳汇,主要包括草原资源的地上活生物量、地下活生物量调查,枯落物、死生物量调查以及土壤碳库调查、计算的方法指南,为在全国获得草原碳库的基础数据提供相同参考方法,使草原碳汇的碳库数据获取方法保持一致性、连续性和可比性。
草原是我国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主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之一,是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受牧草生长特性、畜牧利用和气候年际变化等影响,草原生物量固碳多不稳定,国内外专家和学者对草原是碳源或碳汇存在争议。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退化草原治理,实施草原奖补、草畜平衡,草原生产力得到恢复和提高。
我国草原固碳能力得到提升,加强草原碳汇计量对科学阐明草原碳源/汇过程,反映草原生态建设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贡献十分必要。
本文件规定了草原碳计量监测的基本要求、监测程序、监测内容、监测方法、计算方法、数据管理、成果内容以及成果评价的等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计量监测草原的碳储量及其变化量。 本文件的草原仅指天然草原,不包括人工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