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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规范》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

主要起草人 王云介赵子琴范利华孙大明王大勇马丽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1076-2018
发布日期
2018-01-17
实施日期
2018-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99 其他服务
归口单位
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59951-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实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的原则、服务人员、服务场所、服务要求及评价与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的法医临床鉴定服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云介
赵子琴
王大勇
马丽莉
范利华
孙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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