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道路车辆内空气 第1部分:整车测试室 车辆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测定方法和规范》由广东省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广州动态集成测试技术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王巧云 、王新明 、丁翔 、唐小军 、戴红 、苏流坤 、周漪波 、梁迪思 、汪立文 、马婷婷 、肖宏艳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20 环境空气 |
备案号:59252-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8号 。
本部分规范了整车测试室、气体采样装置及测定受检车辆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羰基化合物的操作条件。测定模式有三种:其一,室温模式。模拟在大气温度23℃,没有空气交换的条件下测定VOCs和羰基化合物;其二,驻车模式。模拟车辆在日照下驻车,在车辆内温度升高后测定甲醛;其三,行驶模式。模拟车辆在日照下驻车,车辆内升温后启动车辆,模拟车辆行驶,并测定VOCs和羰基化合物。整车测试室内配装一个热辐射器,模拟平均日照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