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DB23/T 1451-2017
- 发布日期
- 2017-12-17
-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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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7
- 全部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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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1449-2011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91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3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 主管部门
-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行业分类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9760-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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