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验光配镜企业质量技术服务管理规范》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眼镜协会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厦门市眼镜协会晶华宝岛(福建)眼镜有限公司福州明视眼镜有限公司福建宝岛眼镜(连锁)有限公司福州中榕钟表眼镜有限公司厦门鹭达眼镜有限公

主要起草人 刘钢卢巧明廖宜水苏凌子潘行星蓝友方杨琳杨乾风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714-2017
发布日期
2017-12-25
实施日期
2018-03-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N3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7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70 眼科设备
归口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8730-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验配眼镜企业的验配资源配置、验光配镜操作流程控制、质量管理和顾客服务管理以及企业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眼镜验光配镜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质量技术服务与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刘钢
卢巧明
潘行星
蓝友方
廖宜水
苏凌子
杨琳
杨乾风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