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猪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吕学斌 、应三成 、蒲小东 、龚建军 、钟志君 、陶旋 、陈晓晖 、曾凯 、杨雪梅 、梁艳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备案号:61562-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猪场的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范围内的各类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