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规模猪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坊市天鹏牧业有限公司 、廊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廊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安次区农业农村局 、廊坊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 、廊坊市职业技术学院 、永清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董红艳 、朝鲁 、叶树华 、张丽颖 、高洁 、陈俊红 、商展榕 、付新成 、叶翠霞 、苑鹤 、刘亚玲 、张志刚 、吕冉 、张宝贵 、崔桂清 、高文娟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103581-2023。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猪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的种类、处理原则、废弃物处理场所选址和布局、废弃物的减量控制、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废弃物的运输、固态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液态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猪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