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
主要起草人 张元祥 、盖永兴 、陈兵 、韩晓杰 、黄凤梅 、孙厚杰 、李智勇 、王然 、王延清 、王琳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40756-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山东省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体系及运行情况的评估及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