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监护型救护车配置规范》由上海市医疗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上海市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 、宁波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浙江海恩德专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勤忠 、田建广 、顾丽萍 、吴宏 、周密 、丁伟冬 、李警雷 、程方 、励伟定 、李晶东 、王竹松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160 急救 |
备案号:60954-2018。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监护型救护车(以下简称“救护车”)的基本要求、改装要求、外观标识要求、医疗舱内部功能布局要求、通讯及信息化系统配置要求和急救药械配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院前急救系统采用已定型汽车整车或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监护型救护车。本标准不适用于普通型救护车、防护监护型救护车、特殊用途型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