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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标志灯具》由 312(公安部)提出,委托TC57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61385-Q-312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6-03-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1-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2-06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提出部门
公安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上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以下简称标志灯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安装、检验规则、标志、合格证和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上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 (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安装”“检验规则”“标志、合格证和包装”共9章。 1、术语和定义。一是界定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的术语和定义,替代原标准中特种车辆标志灯具的术语和定义;二是界定了主光源、辅光源、照明光源等与光源有关的术语和定义;三是界定了点亮时间、熄灭时间、闪光能等与技术要求紧密相关的术语和定义。 2、分类和命名。根据适用对象不同对标志灯具进行了分类,并规定标志灯具产品型号命名要求。 3、技术要求。一是规定了标志灯具的外观、组成、文字和标志符号等;二是规定了标志灯具主光源的发光颜色、发光强度、闪烁方式等;三是规定了标志灯具的电气性能、工作噪声和电源适应性;四是规定了标志灯具的气候环境适应性和机械环境适应。 4、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灯具每种性能要求对应的测试方法。 5、安装要求。规定了摩托车、小型汽车、大型汽车标志灯具的安装原则和安全要求。 6、检验规则。规定了标志灯具的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条件、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等。 7、标志、合格证和包装。规定标志灯具的铭牌、包装、合格证等要求。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