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室内用净味溶剂型聚氨酯类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由广东省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合众(佛山)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千叶松化工有限公司 、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千色花化工有限公司 、紫荆花制漆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许钧强 、康伦国 、卓云 、陈燕舞 、杨毅宁 、段琪 、李书立 、叶书庆 、刘务享 、庞明超 、郭红桥 、王昌贵 、严修才 、曾晋 、王暖和 、蔡炎儒 、李泽刚 、阳京辉 、周利军 、吕水列 、吕标 、梁健桁 、郑建鹏 、钟玉祥 。
87 涂料和颜料工业 |
87.040 涂料和清漆 |
备案号:60302-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用净味溶剂型聚氨酯类木器涂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等、气味及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涂装安全与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用净味溶剂型聚氨酯类木器涂料(包括底漆和面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