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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沿海地区金属屋面技术条件》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正黎明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中国钢结构协会冷弯型钢分会负责起草北京科技大学清华大学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厦门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黄溢忠韩静涛石永久唐建伟吴耀华王湛曾志攀苏明周詹德智韩飞高轩能潘吉龄黄冀卓刘光辉林坤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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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764-2018
发布日期
2018-04-03
实施日期
2018-07-03
中国标准分类号
Q73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060.2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060 建筑构件
91.060.20 屋顶
归口单位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建筑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0041-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0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沿海地区金属屋面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订货内容、材料选用、原材料进场质量验收、加工制造、允许偏差、压型金属板检测方法及规则、包装、堆放、运输、标识及质量证明文件、安装要求、检测、维护与维修。 本标准适用于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不小于0.6 kN/m2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金属屋面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金属面夹芯板建造的金属屋面系统。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黄溢忠
韩静涛
吴耀华
王湛
詹德智
韩飞
黄冀卓
刘光辉
石永久
唐建伟
曾志攀
苏明周
高轩能
潘吉龄
林坤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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