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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和环保技术要求》由上海市燃气管理处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详细见备注

主要起草人 钱斌干斌张臻莫非郑何康武伟徐德明徐蔚春张礼传王增华陆豪蔡茂虎蒋巍方炯谈宇亮陈铭忠杨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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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300-2018
发布日期
2018-07-23
实施日期
2018-11-01
全部代替标准
DB31/T 300-2009
中国标准分类号
Q82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4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40 供气系统
归口单位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0208-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技术要求、燃气燃烧器具用连接软管的安全技术要求、室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技术要求、燃气燃烧器具的环保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和使用场所安全设施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符合GB/T 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为能源的家用和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及其使用的连接软管和室内燃气设施。不适用于为特定目的设计的燃气燃烧器具和工业用燃气燃烧器具。 本标准是对相关产品在其强制性产品标准基础上增加的安全和环保方面必要的附加要求,本标准应与适用的相关产品标准和建设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款共同使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钱斌
干斌
郑何康
武伟
张礼传
王增华
蒋巍
方炯
杨自然
张臻
莫非
徐德明
徐蔚春
陆豪
蔡茂虎
谈宇亮
陈铭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