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商务信用评价方法 第2部分: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由上海市商务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中银通支付商务有限公司 、红星美 。
主要起草人 戴宇欣 、邓金兵 、赵洁瑾 、江隐龙 、范林根 、张正敏 、朱婕 、金斌 、杨斌 、高维佳 、陈佳云 、吕思莹 、王英军 、张英 、张峰 、李佳 、龚佩青 、吴文斌 、李立 、任珊 、胡荣法 、张龑 、王召亚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60949-2018。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商务信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数据采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评价机构对在上海的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进行商务信用评价,也适用于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进行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