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 、成都市司法局 、四川省特种设备司法鉴定中心 、成都市新都区区委政法委 、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 、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新都司法所 、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木兰司法所 。
主要起草人 刘志诚 、刘朝宽 、田亮 、刘子厚 、刘刚毅 、石军 、潘兴建 、张敏 、覃厚彬 、雷彬 、钮猛 、付卫东 、芮靖 、朱巍 、黄贵长 、董亚娜 、李素军 、曾月 、刘映宇 、刘治宏 、敬硕肄 、张露 、杨建奎 、郑鸣 、谢光辉 、曹坤 、王雪梅 、陈忠兵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20 社会学、人口统计学 |
备案号:61583-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人民调解工作术语和定义、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事实、人民调解工作考核评定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工作运行管理和考核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