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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公共场所饮用水水处理设备卫生管理规范》由上海市卫生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上海贺众饮水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浩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应亮毛洁项嘉汇王建信曹睿轩周晓鹂张怡琼杨向东朱珂陈天顾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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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1114-2018
发布日期
2018-11-07
实施日期
2018-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J77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20 饮用水
归口单位
上海市卫生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60941-2018。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饮用水水处理设备水质要求、饮用水水处理设备卫生要求、放置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公共场所设置的,通常作为供水中心供公众饮用的饮用水水处理设备的使用、维护及卫生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学校等场所使用的饮用水水处理设备,以及现场制作并直接散装出售饮用水的饮用水水处理设备。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应亮
毛洁
曹睿轩
周晓鹂
朱珂
陈天
项嘉汇
王建信
张怡琼
杨向东
顾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