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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德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睿笛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云陶焱升孙亮沈大农顾忠平王喆黄吉陈军刘晓新胡敏姜兴海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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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329.2-2018
发布日期
2018-08-15
实施日期
2018-10-01
全部代替标准
DB31/T 329.2-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归口单位
上海市社会管理和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60215-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1号

适用范围

DB31/T 329的本部分规定了本市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云
陶焱升
顾忠平
王喆
刘晓新
胡敏
孙亮
沈大农
黄吉
陈军
姜兴海
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