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上海德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睿笛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云 、陶焱升 、孙亮 、沈大农 、顾忠平 、王喆 、黄吉 、陈军 、刘晓新 、胡敏 、姜兴海 、高强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备案号:60215-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1号 。
DB31/T 329的本部分规定了本市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