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单位保安服务要求 第3部分: 安全检查》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 、上海市国际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威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英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保华安(上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天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德梁安 。
主要起草人 戴民 、赵渊明 、陶焱升 、汤军 、丁宁 、孙常青 、刘晓新 、黄忠培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备案号:61368-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检查(以下简称安检)范围、安检作业配置要求、安检企业要求、安检操作程序要求、安检质量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治安公共复杂场所的安检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场所安检可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