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化妆品中葵子麝香等5种合成麝香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戴明 、邱秀玉 、王征 、欧阳立群 、陈永煊 、何孟杭 、徐清 、郑小严 、孟鹏 、黄永辉 、林钦 。
71 化工技术 |
71.100 化工产品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备案号:57565-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伞花麝香、葵子麝香、西藏麝香、二甲苯麝香及酮麝香的气相色谱-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膏霜、乳、液体类化妆品中伞花麝香、葵子麝香、西藏麝香、二甲苯麝香及酮麝香的测定。 本标准方法检出限和定量限:5种合成麝香的检出限分别为葵子麝香、酮麝香0.15 mg/kg,伞花麝香、西藏麝香、二甲苯麝香0.10 mg/kg。5种合成麝香的定量限分别为葵子麝香、酮麝香0.50 mg/kg,伞花麝香、西藏麝香、二甲苯麝香0.35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