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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州快科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刘季能林尧王旭东陈敏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409-2017
发布日期
2017-12-25
实施日期
2018-03-25
全部代替标准
DB35/T 1409-2014
中国标准分类号
Q 78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9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归口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8716-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的术语和定义、重大危险清单、型号编制方法、制造技术要求、安装技术要求、安全保护措施、检验要求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信息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加装在现有建筑中的额定速度不大于1.50 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1000 kg,提升高度不大于30 m,且层站数不大于9层的带钢结构一体化积木式电梯(以下简称“一体化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同时适用于TSG T7001规定的检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刘季能
林尧
王旭东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