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标准菌株的保存与使用指南》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时炜 、郑卫东 、黄薇 、胡丹 、黄瑛 、文永勤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20 质量 |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57291-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菌株的保存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属于本标准定义的标准菌株的管理。 实验室其它途径获得的、不属于本标准定义的菌株,其管理可参考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