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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试点
技术委员会
燃煤机组(锅炉)供热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地方标准-山东
强制性
现行
地方标准《燃煤机组(锅炉)供热综合能源消耗限额》,主管部门为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16-10-08
实施
于 2017-04-08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7/ 778-2016
发布日期
2016-10-08
实施日期
2017-04-08
全部代替标准
DB37/ 778-20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F 20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0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00 电站综合
主管部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4755-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