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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0453-Q-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3-04-03
公示开始日期
2022-11-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2-12-17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委
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以煤为主的能源供应是我国基本国情,要大力推进煤炭的清洁利用。

当前,我国燃煤发电机组总容量超过11亿千瓦、发电量占比超过60%,平均年龄只有12年。

燃煤发电作为能源稳定供应的“压舱石”,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支撑,目前无替代方案。

我国高度重视煤电节能工作,煤电能耗持续下降。

2021年,全国6000kW及以上火电厂供电标准煤耗已降至301.5g/kWh。

其中,“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供电煤耗分别下降27、17.6、11.8g/kWh。

供电煤耗逐年下降的主要贡献因素有上大压小、供热改造、节能改造、管理提升等,更与规定煤耗门槛标准GB21258《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5574《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相关。

其中,GB 21258于2007年首次制定,分别于2013、2017年进行了两次修订,GB35574为2017年首次发布。

上述两项标准对于提高煤电机组发电效率、提升煤电机组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绝大部分机组已经满足上述标准要求。

2021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要求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应加快创造条件实施节能改造,“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千瓦。

在该目标下,GB21258、GB35574两项标准已经不具备指导意义,且循环流化床机组无限额要求,在此背景下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要求,整合修订《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8-2017)、《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5574-2017)等煤电能效和灵活性相关考核约束性标准,将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相关内容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中。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燃煤发电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机组的能耗控制。 主要技术内容:热电联产机组、常规燃煤机组的能耗限额等级及要求,空冷、循环流化床机组的修正方式,不同负荷下的能耗修正方式,能耗的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