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住宅小区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陆民 、戴民 、陶焱升 、顾忠平 、沈晔 、陈军 、刘晓新 、鲍逸明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备案号:59945-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建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按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