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中陶瓷烹饪器皿技术要求》由广东省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有限公司 、佛山简氏依立电器有限公司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中山市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戴良才 、吕全彬 、杜明辉 、简筇 、黄淳 、杜宾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97.040 厨房设备 |
97.040.20 炉灶、工作台、烤箱和类似器具 |
备案号:4473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中陶类和瓷类烹饪器皿(简称:器皿)的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额定功率不超过2000 W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中使用的额定容积不超过10 L的陶瓷器皿。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压力烹饪器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