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自动离心式离合器(湿式)技术条件》由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长兴工业有限工作 。
主要起草人 付汉安 、何大军 、夏南平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
备案号:17060-2005。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自动离心式离合器(湿式)的分类、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自动离心式离合器(湿式)及类似自动离心式离合器(湿式)。